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年轻干部“一定要牢记创造业绩的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党员干部要有清晰、正确的政绩观,不能在其位不谋其职,要时刻关注人民群众最迫切的需求,要时刻把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生活水平当作自己的工作目标,把工作精力更多地放在小事、实事上。
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还是能够树立正确政绩价值观,切实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把为人民干事创业的热情体现在自己的工作过程中。但是,还是有一小部分党员干部政绩观错位,他们中的有一部分人奉行多做多错,不做不错的原则,在工作岗位上浑浑噩噩、得过且过;还有一部分人只愿意干那些能立马看到实效的工作,这样他们就可以在领导面前得到表扬和肯定,对那些琐碎、繁复的小事就是能推则推,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去解决;还有一部分人他们有干事创业的激情,也有着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热情,但是在工作中出现了一点错误而被领导批评之后便被打击了信心和积极性,变得缩手缩脚,不敢再大展拳脚,只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完成任务,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诚然,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改变这些现象,让党员干部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我们需要对症下药,争取做到药到病除,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首先,加强思想认识,提升党员干部自身素质,加强对工作的认同度,提高职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其次,对于在纪律规则范围内从事创新工作的党员干部,在做出来的成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需要领导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这样他们才能够更有信心和动力继续干实事;最后,要放平心态,无论大事还是小事,只要是对人民群众有益的事都是重要的事,要时刻谨记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是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
党员干部要擦亮政绩观这面镜子,把人民群众的幸福作为干事创业的目标,真抓实干,善作善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