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金元镇2021-2022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金元镇2021-2022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
救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 331 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应急管理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大英县2021-2022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和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安排
本次县下达我镇2021-2022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共计18万元。通过9月底我镇对各村(社区)因灾困难群众缺粮情况进行了统计,14个行政村(社区)均有救助需求。由困难群众通过《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审批管理系统》申请,村(社区)初核、评议、公示;再由镇政府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并对其真实性、时效性负责,最后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户。
二、
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斤口粮(折合人民币5元),救助期最长时间不超过4.5个月,每户不低于2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把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生产自救、社会互助、政府救济“三位一体”的救助方式,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的发放要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公平合理,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救灾资金专项使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要遵循“民生优先、体现时效、规范透明、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合理分配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把救灾款主要用在重灾区、重灾户,坚决杜绝平均分配等现象,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款的使用效率。
(四)加强款物管理。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受灾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五)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受灾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情况,广泛宣传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政策和党委、政府对灾区群众的关心,广泛宣传救灾工作进展和社会参与情况。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为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各村(社区)于2022年1月19日前完成救助对象申请、村评、公示工作,2022年1月21日前完成镇审核工作,1月28日前将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