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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财政局 关于县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复函

2024-7-19 16:08|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8| 评论: 0|来自: 县财政局

摘要: {"原始ID":"e45adc31b0aaebc0eb1ca9b32f69f181","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9日","发布者":"县财政局","文件编号":"大财函〔2024〕60号","附件":[]}


陈建红代表:

您在县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财政投入强化全县公立医院人员保障的建议》(第7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人员经费保障情况

切实落实财政供养人员经费保障,助推医疗卫生机构协调均衡发展,一是基层医疗机构。在编在职差额人员定额补助12000//年;差额人员职业年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部分6635//年;绩效奖补21500//年,人均年补助约40135元。2023年发放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共计1154.63万元二是县级医疗机构。在编在职人员差额人员定额补助7000//人;差额人员职业年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部分6635//年;绩效奖补21500//年,人均年补助约35135元。2023年发放县级医疗机构人员经费共计1649.86万元。三是妇幼保健机构。按编办核实的编制数,全额人员全额纳入预算,差额人员按7000元/人/年予以补助。2023年发放县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经费共计514.63万元。2024年县财政已安排人员经费1891.93万元,其中在编在职差额人员定额补助387.6万元,差额人员职业年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部分526.32万元,绩效奖补503.58万元。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经费474.43万元。

二、项目资金保障情况

我县积极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全力保障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以促进人员薪酬改革和债务化解。2023安排各类项目经费4283.09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354.92万元,统筹用于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30.55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基层医疗机构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497.6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补助、卫生健康人才培训、机构能力建设、保障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2024年已安排项目经费3775.78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020.53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03.34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351.91万元

三、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强化自身造血功能

为进一步解决医疗机构薪酬待遇和债务化解问题,我县将着力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努力提升自身造血功能。一是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引导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绩效分配机制,建立奖优罚劣、公平合理的考核机制。二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打造新的业务收入增长点。一方面加强专科建设,鼓励各机构根据自身特点打造特色专科,提供个性化医疗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医联体协作、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技术手段、加强患者管理等措施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业务收入;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成本的管控,增收节支,合理分配内部资源,为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感谢医疗卫生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多部门综合施策、统筹协调,对医疗卫生机构给予支持,保障医务人员合理薪酬、逐步化解公立医疗机构债务,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

 

 

 

大英县财政局

2024710

 

(联系人:陈倩;联系电话:1528255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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