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抓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要充分整合防汛抢险机动力量,加强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的建设管理,抓紧进行人员清点和登记造册,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程应急抢险和抗旱应急服务等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升队伍的应急保障能力;要强化应急救灾,做好应急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针对强降雨过程中发生的灾害事故,要迅速行动,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积极组织抢险救援,并妥善做好灾后救助工作。
三、进一步排查督办,落实问责机制
8.抓好防汛自查督查。建立健全巡查制度,镇防指将按照本级自查、上级督查的要求,制定巡查方案,建立巡查制度,加大防汛检查及隐患排查力度,不放过一处险工,不漏掉一处隐患,不忽视一处薄弱环节,对各项度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全面拉网式隐患排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将巡查记录、台账定期报送至镇防指办。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镇防指办将下发整改令,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及时登记造册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防汛工作不留死角(5月5日前将汛期前首次隐患自查摸底情况、隐患整改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于汛期内每月5日前报送上个月的巡查记录以及险情、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处理情况)。
9.抓狠防汛责任落实。严肃问责机制,对于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防汛物资储备未按要求到位,影响突发险情时救援而造成重大损失;突发险情发生时不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工作;擅自脱岗、擅离职守,影响、延误或导致疫情、灾害造成被动局面或损失;气象灾害发生后,瞒报、漏报险情灾害;不按时上报防灾减灾工作情况;因抢险措施不当,未能及时控制险情而带来被动局面造成重大损失的等等,将视情况给予责任人、值班人员、工作人员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称职等相应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