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大综行执函〔2024〕16号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县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复函
陈军委员:
您在县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江南中路汽车修理占道经营的建议》(第3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为规范江南中路汽车修理占道经营行为,进一步改善占道经营现象,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县综合执法局会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开展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等方式,对汽车维修装饰行业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10余次,现场督导整改占道经营20余次。目前,江南中路汽车修理店占道经营问题得到改善。为确保整治成果长期有效,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对江南中路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市容环境秩序。
关于规划汽车维修装饰行业产业园的建议,我局会同县商务经合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进行了沟通,经了解,我县已启动汽车维修行业产业园选址,备选3处建设地址。一是红金路(临普福村)存量用地;二是盛齐酒店外及蓬莱镇至天保镇方向木材市场;三是蓬云路OK+300m右侧原火车货站。
下一步,在我县汽车维修装饰产业园选址建设及动员搬迁前,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采取分时段、分区域的管理方式,强化日常巡查监督,加大江南中路汽车修理店占道经营整治与处罚力度,促进维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函复。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