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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复函

2024-7-19 10:55|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7| 评论: 0|来自: 县综合执法局

摘要: {"原始ID":"c91bda1b6a0faf72f0bf9018bb2c0aba","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9日","发布者":"县综合执法局","文件编号":"大综行执函〔2024〕14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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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综行执函〔2024〕14号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县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复函


刘容代表:

您在县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街道适当增设垃圾桶的建议》(第48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生活环境、美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县综合执法局会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盐井街道、蓬莱镇根据垃圾分类文件要求,在县城区按照“撤桶(箱)并点入区”(即:撤销街面上的垃圾桶(箱),新建生活垃圾分类驿站统一规划建设在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内部,主次街面上和公园景区等公共区域原则上只保留垃圾分类果皮箱)和“四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规格、统一外观、统一安装)要求进行选址建设,以确保垃圾不落地,城区环境整洁优美。截至目前,县城区已建设垃圾分类驿站690余处,果皮箱700余个,基本实现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全覆盖。

根据实际情况,一是在人流量、垃圾量较大的城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农贸市场周边等区域适当位置已配置生活垃圾分类驿站,以满足居民投放生活垃圾需求。二是为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我局细化管理职责,安排人员定期不定期巡查,对破损垃圾分类驿站、果皮箱、垃圾桶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上报,并聘请专业维修人员对城区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障设施正常使用。三是督促清运公司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清洗消杀力度,环卫工人每日对果皮箱进行擦拭,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干净整洁、无污垢。

感谢您对我县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城市环境治理工作,为建设“大美大英”而共同奋斗。

特此函复。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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