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遂府办发〔2021〕3号),以下人员符合承诺办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如有异议,请向大英县医疗保障局基金和价格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825-7825973。
序号 | 承诺人 | 身份证号 | 家庭地址或工作地址 | 申请办理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1 | 唐发兵 | 510921********7270 | 大英县蓬莱镇虎林村2社31号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 2024年3月28日,在成都市崇州市用电锯处理猪脚时不慎将左手大拇指弄伤,无第三方责任人 |
2 | 蒋福容 | 510921********7722 | 大英县卓筒井镇文昌村6社26号附1号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 2024年4月2日16时许,在成都市新都区成青白路搭乘其老公肖某全驾驶的摩托车不慎摔伤,肖某全当场死亡,无第三方责任人 |
3 | 左焕蓉 | 510921********952X | 大英县河边镇栏江村17社26号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 2024年5月2日,成都市东部新区周家村在自己家中干活时,左手背不慎被铁皮划伤,无第三方责任人 |
4 | 冉盛 | 510923********291X | 大英县回马镇文武村2社13号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 2024年4月1日,在广东省汕头市出租房家中不慎跌倒后导致头部受伤,无第三方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