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4〕37号
继承人徐平、徐建、徐蓉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刘祖秀位于蓬莱镇政府街商住;县城新区金元街(人大集资房)3楼2号住宅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徐平、徐建、徐蓉名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大国用(2002)字第0332号、大英房权证民字第0567号 | 刘祖秀 | 徐平、徐建、徐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蓬莱镇政府街商住 | 50% |
2 | 大国用(2002)字第0354号、大新管房权证民字第2785号 | 刘祖秀 | 徐平、徐建、徐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县城新区金元街(人大集资房)3楼2号住宅 | 50%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