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4〕97号
继承人曹辉、曹峰云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曹托志、沈定珍位于大英县蓬莱镇江南西路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10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曹辉、曹峰云名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大国用(2000)字第4206号、大英房权证蓬民字第27821号。 | 曹托志 沈定珍 | 曹辉 曹峰云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大英县蓬莱镇江南西路 | 100%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