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大英县司法局坚持优化便民举措,提升服务质量,应援尽援让困难群众享用法律服务资源。截至6月30日,全县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4件,完成率73.12%,提供法律咨询1534人次,完成率153.4%,结案138件,结案率达59%,为群众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25余万元。
一是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法治大英”等新媒体的强效宣传作用,采取“线上+线下”的模式,持续多渠道“立体式”开展“法援惠民生+”普法宣传活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并易于接受的形式,形成点上、面上交叉覆盖。今年以来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宣传信息10余条,搭台宣传20场次,进企入户宣传面达500余人次。
二是打造便民服务。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均等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县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97个,同时配备村(居)法律顾问,在县法院、检察院、总工会等维权较为集中的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联络人,借助12348法律援助维权热线和法律服务网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法律援助维权网络体系,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运作,下放法律援助初审权;简化案件办理程序,遵循“三优”服务原则,案件申请零等待;为老年人、残疾人设立“无障碍通道”,为农民工、妇女儿童设立“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开展上门受理申请服务。
三是拓宽援助范围。降低经济困难核查标准,把法律援助对象覆盖至所有低收入人群,对部分特殊人群,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免于经济困难审查;扩展事项范围,对个别不在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之内的特殊案件,实行特殊人群兜底援助,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
四是强化质量监督。强化法律援助中心管理职能,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明确分工,确保每个案件都有质量监督员,负责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严格对照《四川省法律援助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同行质量评估标准》加大对案前、案中和案后的管理,加强案件流程环节管理,突出环节控制,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实现审批的每个法律援助案件在信息化系统和纸质的档案管理环节同步。严格落实《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实行卷宗质量、办案效果与补贴相挂钩机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及时进行梳理查摆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五是提升群众满意度。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受理的案件实行全流程跟踪监管,落实一案一回访、随机旁听庭审等监管措施,倒逼承办人员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对已办结案件做到100%回访,切实提升受援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保障受援群众获得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