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工作组、镇直部门:
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抓好全省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第二阶段各项任务落实的通知》(川安办〔2020〕28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通知》(川安委〔2020〕1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象山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象山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中共大英县象山镇委员会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附件:
象山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