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保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方便基本医疗保障参保人员就近就医购药,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规定,同意增设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医务室为我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附后)。
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医保相关政策,及时与县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完善软硬件配套设施,安装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专用软件,配备专(兼)职微机操作人员,建立和实施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微机管理操作系统。加强医保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努力为广大医保参保人员服好务。
附件 :新增大英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册
大英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新增大英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册
编号 | 机构名称 | 法人代表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医务室 | 殷明 |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大英校区9栋1楼) | 1898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