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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英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2024-7-1 15:37|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10| 评论: 0|来自: 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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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党组书记   聂  青:主持县司法局党组全面工作。

   局  长    何汉林:主持县司法局行政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查小兵:负责党政法律顾问团、合法性审查、重大涉法事务处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

   分管合法性审查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县社区矫正中心,联系蓬莱司法所、卓筒井司法所、河边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  勇: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与局机关日常事务、法治督察调研、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

基层司法所建设、装备财务、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分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办公室、法治督察调研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装备财务保障股,联系隆盛司法所、玉峰司法所、象山司法所。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邹光亮:主持政治处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组织人事、教育培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

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

   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联系盐井司法所、经开区司法所、回马司法所。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刘士林:主持机关党委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工青妇组织、法律援助、公证等工作,协助唐勇同志抓好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基层司法所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联系天保司法所、金元司法所。

   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应急处突和信访维稳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局领导班子实行工作代理制度。聂青与何汉林互为代理;查小兵与唐勇互为代理;邹光亮和刘士林互为代理;互为代理人员同时外出时,由党组书记确定代理人。



中共大英县司法局党组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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