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党组书记 聂 青:主持县司法局党组全面工作。
局 长 何汉林:主持县司法局行政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查小兵:负责党政法律顾问团、合法性审查、重大涉法事务处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
分管合法性审查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县社区矫正中心,联系蓬莱司法所、卓筒井司法所、河边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 勇: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与局机关日常事务、法治督察调研、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
基层司法所建设、装备财务、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分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办公室、法治督察调研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装备财务保障股,联系隆盛司法所、玉峰司法所、象山司法所。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邹光亮:主持政治处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组织人事、教育培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
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
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联系盐井司法所、经开区司法所、回马司法所。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刘士林:主持机关党委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工青妇组织、法律援助、公证等工作,协助唐勇同志抓好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基层司法所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联系天保司法所、金元司法所。
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应急处突和信访维稳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局领导班子实行工作代理制度。聂青与何汉林互为代理;查小兵与唐勇互为代理;邹光亮和刘士林互为代理;互为代理人员同时外出时,由党组书记确定代理人。
中共大英县司法局党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