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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做好行权平台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7-4-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9|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办

摘要: {"原始ID":"570c406109a349359376a18de9a9fda4","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5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办","文件编号":"大府办函[2017]31号","附件":[]}
县级各相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办法》、省政府政管办《关于印发 <行政权力运行基本流程指南(试行)> 的通知》(川府政管〔2016〕15号)、县政府办《关于公布县级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通知》(大府办函〔2016〕14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扎实做好全县行权平台运行管理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行权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过问、亲自组织、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组织实施;要制定工作保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录入工作,把责任具体到个人。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县监察局负责执纪监察工作,要坚决纠

  正行政权力不上网运行或网下办理、网上又未登记等现象,对所


  涉单位严格问责;县外网办要加强系统建设和技术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平台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县政府法制办要组织开展好会审会商,确保每项权力清理和行权运行流程图质量。

  三是强化统筹协调。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外网办、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加强对行权平台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统筹协调解决各行权部门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行政权力正常上网运行。

  二、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工作实效

  一是做好数据规范工作。各行权部门要认真对照《大英县行政职权事项清单统计表》(详见附件),对已经录入行政职权目录的权力事项,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对比调整,补齐要素、规范内容,持续优化、规范内部运行流程、业务办理表单、文书、监察点位设置,以便更好地适应运行要求。各行权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结合自身业务办理流程,完善基础数据录入。

  二是优化风险监察点位设置。各行权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在基础数据规范过程中,同步梳理优化行政权力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具体业务环节和风险岗位的查找,“查全、查清、查准”廉政风险点,尽可能查找可量化控制的风险点,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整改措施,明确防控工作责任。

  三是加强行权事项运行办理。各行权部门要按照列入行政职权目录的行政权力必须在网上运行,未列入目录的权力一律不得行使的要求,凡是在行政职权目录中公开的行权事项必须在平台上办理,对无故不纳入平台运行的行为要实施行政问责,产生的办件要全部录入平台。

  四是加强电子监察监督。全县各级监察组织负责所在单位电子监察归口管理,对本部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情况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实时监控和检查考核。县监察局要采取日常巡查及重点督查的方式开展监察工作,每天开展常规巡查,重点检查行政权力实时运行情况,及时查看报警记录,对报警原因进行分析并发出督办通知,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报警案件及时得到有效处理。县监察局要重点针对报警案件多、报警频繁的单位有针对性地电话督促,对办理不及时、无正当理由说明的,适时约谈该单位相关责任人,有力确保监察平台发挥实效。

  三、强化督察督办,逗硬通报问责

  各行权部门要按照应录尽录的要求,实现行权平台网上案件同步办理同步录入,若当月确无案件办理,须书面说明理由,并报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备案。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要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工作进展情况的实时监控,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对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行权部门在全县范围内逗硬通报,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行权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明确1名业务人员和1名监察人员具体负责做好本部门的案件录入及日常监察工作,在4月10日前完成基础事项优化工作,4月15日前完成2017年以来所有案件的录入工作,彻底消除“零办件”。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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