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推进遂宁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已经县林长同意,现予发布执行。
县林长:胡铭超 唐紫薇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英县推进遂宁市国家森林城市
创建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为遂宁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作出大英贡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级林长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充分了解森林城市建设的内涵,要将其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动员。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全县各级林长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多方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结合国际湿地日、爱鸟日、森林日、植树节等主题宣传创建活动,推进创建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营造森林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强化责任落实。全县各级林长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四川省遂宁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3―2035年)》《遂宁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期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规划方案,对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标准,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落实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助力遂宁市在2026年获得正式授牌。县林长制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督查考核,将创建工作纳入县林长制督查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