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玉府发〔2024〕38号
大英县玉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临时救助评审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四个规程的通知》中的四川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结合我镇实际,特成立临时救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将对我镇临时救助对象及救助金额定期进行评审。
组 长:罗 超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刘 洋 镇社事办主任
成 员:陈金凤 镇财工办主任
陈 究 镇应急办主任
刘 宸 镇纪委专职干部
刘 燕 镇社事办工作人员
涉及到的村驻村干部、村三职干部。
大英县玉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