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发〔2024〕143号
县市场监管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行〔2024〕23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根据《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专项资金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3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下相关科目。
根据川财行〔2019〕74号文件规定,请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大英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