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各镇乡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特对全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调整如下,请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附件:大英县回马镇各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 名单暨工作职责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1日 附件: 大英县回马镇各村(社区)道路食品药品 安全协管员名单暨工作职责 一、各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名单(22人): 王合林(化工街社区) 李荣清(金竹街社区) 杨仕龙(临园大道社区) 李云强(双江社区) 李云千(临江村) 黄万友(农林村) 夏明辉(光明村) 彭科华(窑垭村) 喻方贵(团结村) 魏厚英(文武村) 李 蓉(夏家沟村) 何树炳(永和村) 王武刚(郪江村) 李琼华(涪江村) 彭红亮(花园村) 黄明(长江村) 曾体刚(梨园村) 李时尧(金竹村) 蔡成林(枯井村) 陈秀荣(芦林沟村) 廖尔俊(元山村) 包久军(新龙桥村) 二、大英县回马镇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1、村(社区)在镇(乡)政府的领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各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教育工作,协助配合镇(乡)及相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情况。 2、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协助镇(乡)政府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 (2)了解、掌握和及时反映本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情况。 (3)反映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收集掌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镇(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或相关监管部门。 (5)发现无证、无照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行为,及时向镇(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或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也可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 (6)负责本辖区集体性聚餐自办宴席的宣传、备案、指导工作,定期向镇(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告群体性聚餐自办宴席的情况。 (7)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食品药品安全活动。 (8)做好本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台账的记载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考核方式和奖补办法 (一)考核方式。联合考核组将按照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社区)开展本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打分,平时考核分数和年终考核分数各占50%。平时考核按月进行,每月上旬以抽查资料和座谈协管员的方式考核上月工作情况;年终考核在每年12月底至下一年1月中旬同全县年终目标考核同进行。 (二)奖补办法。县食安办对于协管员开展工作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发放。奖补方式为根据每年对各村(社区)的考核情况在年底一次性发放。 镇食安委会要根据对辖区各村(社区)协管员的考核情况,拿出总额的15%作为奖励,与85%年底发放给协管员。 (1)协管员经考核每月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辖区内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兑现村(社区)协管员工作定额补助。对工作完成好、成绩突出的,评选为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并给予奖励。 (2)对工作不负责任、目标任务未完成、村(社区)发生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协管员,全额扣减当月工作补助(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全额兑现工作补贴;得分在85-94分的扣20%,得分在75-84分的扣40%,得分在60-74分的扣60%,得分在59分以下的扣100%),并追究相应的失职、渎职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