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编号:〔2024〕66号权利人代辉(户)因保管不善,将川(2022)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332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代辉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