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为行政决策和依法监管提供参考依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重点、数量和品种
(一)监测重点
将星级现代农业园区、承诺达标合格证试行主体、“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品种及豇豆作为监测重点,采用“双随机”方式对县域内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散户等全覆盖开展抽样监测,确保覆盖率达到100%。
(二)监测数量
全年抽检蔬菜、水果、食用菌、粮食作物等共计260次。
(三)监测种类和品种
1.蔬菜。监测当地主要生产和消费的品种。以豇豆、结球甘蓝、大白菜、花椰菜、青花菜、蕹菜、菜薹(心)、茎用莴苣、生菜、油麦菜、韭菜、普通白菜、芹菜、菠菜、菜豆、番茄、茄子、黄瓜、苦瓜、辣椒、西葫芦、油菜苔、萝卜、葱、蒜苗和豌豆尖等品种为主。
2.食用菌。监测品种为香菇、平菇、双孢蘑菇、鸡腿菇、金针菇、茶树菇和杏鲍菇等新鲜产品。
3.水果。监测当地主要农产品和特色品种。包括柑橘、梨、猕猴桃、草莓、葡萄、枇杷、桃、西瓜等,各类水果按收获季节抽取。
4.粮食作物。监测品种为水稻、玉米、小麦等当地主要产出粮食作物。
二、监测时间
全年抽检时间为4-11月,6月15日前报送一次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所有监测项目在12月5日前完成。
三、抽样要求
抽样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农产品生产、销售和管理水平。被抽取的样品应能明确产地或进货渠道,尽量抽取本地生产的样品,对于来源不详的样品原则上不抽,尽量做到样品可追溯。县本级开展的定量抽检样品量应达到0.65批次/千人,为确保检测工作质量,应同时抽取5%以上的样品送部省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复检确认。
四、监测项目和依据
参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98号)文件执行。
五、判定依据和原则
与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川农函〔2024〕98号)的相关规定一致。
六、承担单位和牵头单位
(一)具体承担单位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负责县本级风险监测任务,各镇、街道及畜牧兽医站配合做好抽样工作。
(二)牵头汇总单位
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牵头组织实施,及时填报纸质版检测结果表,并报送市局农安与市场信息科汇总。
附件:2024年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