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7%,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4.6%,经营净收入增长3.8%;财产净收入增长6.9%;转移净收入增长5.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增长4.8%,其中,食品烟酒支出增长7.6%;医疗保健支出增长6.9%;教育文化与娱乐支出增长2.8%;居住支出增长2.3%。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29.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1%,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6.9%;经营净收入增长7.6%;财产净收入增长7.1%;转移净收入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7.4%,其中,食品烟酒支出增长8.1%;医疗保健支出增长6.3%;教育文化与娱乐支出增长9.1;居住支出增长4.7%。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3.7%。
年末登记全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215人。全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84万人(含待遇领取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7.14万人(含待遇领取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6.94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8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66万人。
年末共有1169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13671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分别为409.65元/月、301.1元/月。全年城乡特困供养27475人,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城市975元/人·月、农村693元/人·月。全县共有养老机构16家,养老床位1927张。
注:
1.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大英统计年鉴—2023》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公报中2019—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增长速度及三次产业结构为最终核算数;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及三次产业结构为初步测算数。
3.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6—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
4.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对2010-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进行了修订。
5.公报中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电信、金融、旅游、对外贸易、财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居民生活、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