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编号:〔2024〕64号权利人胡昌辉、陈春花因保管不善,将川(2023)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1882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胡昌辉、陈春花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