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span="">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第一阶段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安办〔2017〕20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大英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第一阶段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日前,县道安办已对乡镇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我办将会同相关部门近期进行工作督查,请各镇乡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完成第一波次工作。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大英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第一阶段
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用系统管理和使用,结合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广和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完成各项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日常管理。
二、工作机构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推广和应用工作由县安办组织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局成立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道安办,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第一波次基础信息采集、录入标准
1.完成时间:2017年3月31日至4月6日
2.工作要求:
(1)完成信息采集、录入标准业务培训。
(2)完成县、镇乡系统账号和权限设置。
(3)根据市安委办《各县(区)劝导站、劝导员情况统计表》,我县11个乡镇均完成了交管站建设,配备工作人员数30名,设立劝导站数59个,劝导员122名。完成劝导站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完成劝导员装备配备,劝导站对行政村覆盖率不得低于80%;完成行政区划、管理单位及人员、交管办及管理员、劝导站及劝导员信息采集和录入。
(二)第二波次基础信息采集、录入标准
1.完成时间:2017年4月7日至30日
2.工作要求:
(1)完成信息采集、录入标准业务培训。
(2)完成道路、交叉路口、道路隐患、事故黑点信息采集、录入。
(三)第三波次基础信息采集、录入标准
1.完成时间:2017年5月1日至31日
2.工作要求:
(1)完成信息采集、录入标准业务培训。
(2)完成驾驶人、机动车、非机动车、无牌机动车、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交通安全负责人、重点单位(企业)信息采集、录入。
四、任务分解
(一)县安委办
将系统应用情况纳入大英县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加强镇乡人民政府督导检查、考核通报;加强镇乡人民政府劝导站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指导。
(二)县道安办
完成镇乡交管办业务培训;指导镇乡交管办按方案要求及时完成各项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三)镇乡人民政府
制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第一阶段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加强督导检查;加强交管办规范化建设:有专门的办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正式文件),配备电脑、互联网、数码照(摄)像机、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加强劝导站规范化建设,配发名称标牌、桌椅、检查登记台账、遮阳伞(亭子、办公场所)、袖标等装备配备劝导员;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应用,按时完成各项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乡人民政府
(二)考核标准
1.基础保障(50分)。未制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推广和应用工作方案的扣10分;未组织交管办、农村交警中队、劝导员召开工作会议扣10分;交管办人员、装备、办公条件,每少一项扣5分;劝导站无基础台账的扣10分;劝导站装备及劝导员配备未到位的,每少一样扣5分。
2.信息采集(50分)。每波次信息采集、录入行动节结束后,每少采集、录入一项数据扣1分;每错录一项数据扣1分;实地抽查,镇乡工作人员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不能正常操作或未建立账号的此项不得分。
(三)结果运用
每波次信息采集、录入行动结束后,根据考核名次以0.01分叠加扣分,结果纳入2017年度农村道路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系统推广应用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格督导检查。按照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督导检查,对工作懈怠、迟缓和不落实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三)广泛宣传报道。要通过当地主流媒体、互联网、微博、微信、QQ群等媒介做好系统推广,切实提高系统覆盖面和应用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