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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4-3-12 17:48|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70| 评论: 0|来自: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摘要: 大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征告2024第7号 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县拟启动大英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大英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大英县盐井街道太吉社区、双池村、殷家沟社区,隆盛镇席家沟村、长滩市村,...

大英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征告20247

 

为保障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县拟启动大英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大英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大英县盐井街道太吉社区、双池村、殷家沟社区,隆盛镇席家沟村、长滩市村,象山镇象山村,回马镇园艺村等部分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用地等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镇(街道)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宜,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青苗或其他地上附着物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2431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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