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4〕62号
继承人陈长英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罗克木位于蓬莱镇交通下街56号棉花加工纺织厂48幢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陈长英名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大国用(1999)字第02422号、大英房权证大英全系字第338号 | 罗克木 | 陈长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蓬莱镇交通下街56号棉花加工纺织厂48幢 | 50%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