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4〕63号
继承人陈敏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陈启裕位于蓬莱镇青龙坡村青龙湾贵府7幢6楼2号住宅、蓬莱镇盐华大道80号青龙湾贵府-1楼23号车位、蓬莱镇新城区万福街1楼、蓬莱镇新城区金元街5楼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陈敏名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大国用(2014)第03207号、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201402874号 | 陈启裕 | 陈敏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蓬莱镇青龙坡村青龙湾贵府7幢6楼2号住宅 | 50% |
2 | 大国用(2014)第03206号、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201402873号 | 蓬莱镇盐华大道80号青龙湾贵府-1楼23号车位 | ||||
3 | 川(2023)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22774号 | 蓬莱镇新城区万福街1楼 | ||||
4 | 川(2020)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13361号 | 蓬莱镇新城区金元街5楼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