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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工作的通知

2024-5-21 16:06|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1| 评论: 0|来自: 县农业农村局

摘要: {"原始ID":"31355cf875540ba2ef3bb18261748874","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1日","发布者":"县农业农村局","附件":[{"Filepath":"/UploadFiles/2024/05/21/617ddd1d-b195-44c4-901d-7cf2a9780991.doc","Name":"附件1.doc","Filetype":".doc"},{"Filepath":"/UploadFiles/2024/05/21/872e2ef1-c62f-4cea-9701-be5555886b82.doc","Name":"附件2.doc","Filetype":".doc"}]}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进粮食适度规模化种植,进一步调动种粮积极性,鼓励和发展种粮大户,稳定全县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192号)文件要求,今年继续实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对种粮大户的补贴遵循“统一标准、简便易行”“谁种粮、补贴谁”“多种多得、少种少得”“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补贴门槛

 在一个县区域内种粮面积需达到30亩。

 三、补贴标准

 计划150元/亩,最终根据补贴资金和核实后的补贴面积测算补贴标准。

 四、补贴对象

 种粮大户是指承包或租种耕地达到一定规模,集中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农户、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经营主体划分,主要有种粮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类型。制种企业或单位不纳入补贴范围。2024年种粮大户的补贴实行按核实的2024年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2024年种植面积是指:粮食作物收获在2024年的种植面积。种粮大户享受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其中,小春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大春主要粮食作物为水稻、玉米。粮食作物之间的间、套种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种植大、小春两季,补贴面积不重复计算,按种植面积大的一季进行申报、补贴。

(二)种粮大户租种耕地,必须与土地承包户或村集体签有土地流转合同(协议),补贴范围包括农户承包耕地、村集体自留的机动地、托管的土地以及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等。国有农场、科研院所等单位没有发包耕地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三)耕种必须符合当地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不得粗放种植,产量需达到当地常规生产水平。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统一耕种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销售产品等。

(四)能独立承担种植风险,自负盈亏,并享有产品处置权。

(五)按规定向耕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补贴,未申报的不予补贴。

 五、工作程序

(一)申报备案。符合补贴条件的种粮大户,小春季于5月10日前、大春季于6月底前自行向耕地所在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收获在2024年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申报时必须如实填报《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村委会确认盖章,并提供租种耕地合同书原件或以土地入股的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以及相关复印件等资料。各镇(街道)核对资料和实际种植面积后,将原件退回种粮大户,并建立分户清册,相关资料存档备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实际种植面积负责。

(二)面积核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的种植面积相关资料,负责组织对种粮大户申报的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反馈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公告公示。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面积核实结果进行镇(街道)和行政村两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种粮大户姓名、种粮地点、耕地面积、种植面积以及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的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重新核查核实后再次公示,直至群众认可。面积公示确定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7月20日前将《2024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附件2)上报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待补贴资金下达后、按照全县测算出的补贴标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再次进行资金两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种粮大户姓名、种粮地点、耕地面积、种植面积、补贴金额以及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的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公示结果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种粮大户补贴是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尽早安排部署,组织熟悉业务的同志开展面积精准核实工作,确保补贴面积真实准确。认真做好补贴申报、面积核实、公开公示、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种粮大户补贴工作顺利开展,真正惠及种粮大户。

(二)严格规范管理。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对种粮大户及其申报的种植面积进行严格核实,提高发放精准性。同一种粮大户在不同镇(街道)种植粮食的,由各镇(街道)分别将补贴面积核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其种植面积核实、合并后统一组织种植户申报。严格实行县级、乡(镇)政府和行政村公示制,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财经纪律。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明纪律,在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分配等环节工作中,不得弄虚作假、虚报补贴面积、套取骗取补贴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对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职责权限,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对骗取补贴资金的种粮大户,除追回补贴款外,三年内取消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资格。

(四)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运用好各种监督形式,以问题为导向,紧盯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管理各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发现的各种问题。补贴兑付完成后,各地要及时对补贴发放工作进行总结,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将对发放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监管。

(五)广泛宣传引导。要强化种粮大户补贴的政策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级干部,准确把握此项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同时,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网络、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力度,将申报流程、补贴条件、补贴标准等宣传到户,实现家喻户晓,充分发挥种粮大户补贴的政策引导作用,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附件:1.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

      2.大英县镇(街道)2024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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