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4〕4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0)大英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525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英县支行 | 抵押权 | 蓬莱镇江南中路1号魁山公园1楼门面、2楼商业 | 根据权利人申请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9日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4〕4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