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4〕42号
继承人尹海兵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尹现银位于蓬莱镇同心路城市春天6号楼4单元第2层1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尹海兵名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大国用(2012)第04438号、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201225353号 | 尹现银 | 尹海兵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蓬莱镇同心路城市春天6号楼4单元第2层1号 | 50%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