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符合县情实际的治理路径,聚焦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全力构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矩阵,让“枫桥经验”之花在大英竞相绽放。
一是写好队伍建设篇,持续完善工作格局。以“有威望、有经验、有影响、有作用”“4有”为原则,深挖调解人才资源,支持鼓励调解经验丰富、调解水平较高、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较全的优秀人民调解员、知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建立个人调解室,努力打造一批口碑好、威望高、专业性强的个人调解品牌。今年围绕妇女儿童、涉企纠纷、家事纠纷等新成立个人调解室4个,1月以来,“陈绍蓉调解工作室”“霞姐调解工作室”等个人调解室共计调解矛盾纠纷21件次。
二是写好“薪火传承”篇,提能提素协同成长。发挥个人调解室优秀调解员导师作用,推行人民调解“传帮带”制度,采取“导师一对一、精准传帮带”的方式,致力培育一批能调解、会调解、擅调解的年轻干警,实现调解工作“薪火相传”,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更好维护社会稳定建强后备力量。今年以来,通过“传帮带”制度,6名年轻干警共计参与个人调解室调解活动15次,涉及金额1500余万元。
三是写好高效联动篇,凝聚合力共促和谐。为持续整合矛盾纠纷调处资源,县司法局积极探索片区司法所运行模式,一般纠纷案件坚持属地原则由辖区基层调解组织、个人调解室协同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依托片区司法所运行机制,统筹调配片区内个人调解室骨干力量共同调处,形成“所所联动、室室对接”,同时积极引导辖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力量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形成人民调解大联动格局,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