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扶贫领域的“作风建设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县五届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和“四个好”要求,聚焦聚力贫困对象精准帮扶和因户因人精准施策,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把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作为根本举措,把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作为基本要求,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保障,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保质保量完成4180名贫困人口脱贫、14个贫困村退出年度减贫任务,实现脱贫攻坚连战连胜。
一、坚持思想引领,切实增强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政治定力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宣传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更加担当担责、亲力亲为抓脱贫,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最直接、最现实的政治检验和自觉行动。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科学运用脱贫攻坚新理论、新观念、新方法分析解决脱贫攻坚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
(三)贯彻落实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县五届四次党代会关于新时代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着眼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统筹安排到2020年的脱贫攻坚任务,着力长短结合,解决影响脱贫致富的长期性问题,建立完善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二、坚持协同发力,聚焦年度减贫目标任务打好攻坚战
(四)打好“四大战役”。按季度打响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夏季战役”“秋季攻坚”“冬季冲刺”,坚持“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法,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年度目标逐项分解到镇乡到村到户,工作责任逐一分配到部门到人头。建好统计监测台账、脱贫攻坚视频信息系统,加强“国扶”系统、“六有”平台等精准扶贫大数据运用,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强化数据分析功能,发挥决策参考作用。坚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定期更新贫困信息数据。
(五)抓好示范建设。坚持点上出经验、面上出亮点,围绕住房保障、产业发展、就业创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开展示范点建设。每个镇乡、每个扶贫专项各打造1个脱贫攻坚综合示范点、1个扶贫专项示范点。
(六)深化专项扶贫。县级部门按照脱贫攻坚“六个精准”要求和“五个一批”部署,加强与省市对接,对照年度资金投入清单和项目实施清单,科学编制实施农业产业扶贫、工业产业扶贫、旅游扶贫、商务扶贫、交通扶贫、水利建设扶贫、农村土地整治扶贫、电力建设扶贫、通信扶贫、科技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新村建设扶贫、生态建设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社会保障扶贫、财政扶贫、金融扶贫、集体经济扶贫、文化扶贫、党建扶贫、社会扶贫、法治扶贫、土坯房整治等25个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全年计划整合涉农资金3.7亿元,其中县本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821万元。编制项目安排清单和资金投入清单,抓实任务分解、资金筹集、组织协调、业务培训、督促检查、验收考核等工作。
(七)压紧压实责任。坚持“县主体、镇乡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年度目标责任书。强化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强化县乡扶贫部门、帮扶部门的工作责任,强化县委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关键作用,强化镇乡村两级狠抓落实的直接责任,健全各负其责、整体联动、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坚持攻坚力量选优配强、尽锐出战,以质量为导向推动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改进工作,以结果为导向评价工作,着力解决好脱贫政策措施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坚持质量导向,聚力对标补短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
(八)对标“两不愁”补短板。围绕贫困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达到4000元以上的年度脱贫目标,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强化产业和就业扶持,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综合实施保障性扶贫政策。突出“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积极补齐农业产业发展短板,新建和改造现代经作产业基地1万亩、粮油基地1.2万亩,贫困村现代林产业基地达到0.9万亩,新增现代林产业基地0.1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5.21万亩,新增农机总动力2300千瓦,新建或改扩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4个。依托“遂宁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继续做大做强“大英白柠檬” “卓筒桃”等品牌,积极开展“通仙青花椒”“隆盛瓜蒌”“蓬莱杂柑”等“三品一标”的创建,“三品一标”数量达到50个,在各类展示展销平台推广贫困村特色优质农产品10个(次、件),打造45个益农信息社,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在农业产值中的占比明显上升。巩固深化产联式合作社建设成果,培育壮大扶贫产业,今年新建“产联式合作社”100个,新入社农户1.5万户4.3万余人,年人均实现增收2750元以上;新建农民合作社25个,其中创建省级示范社1个;新建家庭农场12个,其中创建省级示范场2个。新建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600户。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推进力度,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全覆盖,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加强产业扶贫、扶贫项目信贷支持,确保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增速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闲置资产、土地流转入股等措施,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益。开展职业介绍帮扶就业83人;稳定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350人;转移就业1000人;打造就业扶贫示范村2个,就业扶贫示范基地2个,就业扶贫车间1个。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落实代缴政策,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300元/人/年的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落实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
(九)对标“三保障”补短板。强化义务教育有保障。接收23名省属免费师范生到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以及送教支教120人。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和书面报告制度,从制度上实现教育全员保障。组织实施“雨露计划”,帮助贫困学生提升创业和就业能力。强化基本医疗有保障。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完善贫困患者精准识别和“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强化“两保、三救助、三基金”扶持,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9%以内。研究完善重特大疾病和县域外就医救助机制。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费用控制政策,精准实施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执行优生优育政策,减少一家多残、后代残等贫困代际传递现象。强化住房质量安全有保障。3月底前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质量安全鉴定,优先将住房安全不达标的贫困户房屋纳入农村住房改造范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003人、民生工程农村危房改造860户、农村土坯房整治7790户,解决好入住保障和后续发展问题。建设幸福美丽新村25个、扶贫新村14个。通过安装自来水、改造明井、新打机井等方式解决0.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投入4394万元,实施10千伏及以下项目27个,保障脱贫户安全正常用电。采用有线电视、地面数字电视、直播卫星等方式,保障贫困家庭电视信号“户户通”。
(十)对标“四个好”激活力。把“四好村”创建与提高脱贫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新创省级“四好村”22个、市级“四好村”60个、县级“四好村”74个。实施精神文明提升工程,创建各级文明村镇20个,开展星级文明户、“四好户”、道德模范评选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健康宣教“五进、五讲”活动,力争户户有健康明白人、村村有健康教育阵地和健康管理员。持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保持整洁有序清爽的村容村貌。应用新媒体,建立全体村民共享的QQ群、微信群,有效开展村级事务民主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深化“六联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发挥“法治村官”作用,推行“六手印记”做法,依法规范村级劳务公司运行,深化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充分运用法治资源优势,通过营造法治扶贫良好社会环境、预防和打击脱贫攻坚领域违法犯罪、调处化解涉贫矛盾纠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和改进法律服务等举措,强化脱贫攻坚法治保障。
(十一)对标村“五有”摘穷帽。实施农村道路攻坚行动,确保退出村通村硬化路达标率100%,拓宽加固贫困村及部分连接村村道70公里,完成交通建设投资0.45亿元以上。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建设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院坝)14个,实现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电影月月放、图书常更新,村村有多功能室、文化广场、阅报栏、体育设施和文化活动。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确保退出村村村有标准化卫生室、合格村医、所在乡镇有达标卫生院,合理规划建设一批“联村示范卫生室”。全面完成45个贫困村通信网络覆盖任务,村委会、卫生室、文化室、教学点等公共服务机构全部接入互联网。投资2483万元,在6个贫困村实施3个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直接受益人口13253人。贫困村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出台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推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经验。设立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深化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探索村企合作经营、委托投资经营等路子,盘活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退出村年度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达到3万元以上,全面消除45个贫困中的集体经济“空壳村”。
四、坚持统筹兼顾,着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覆盖
(十二)深化抓党建促攻坚。加强镇乡村领导班子建设,选树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推进党组织联建合建扶贫。深入实施“支书培育计划”、村级后备干部培育工程和乡村人才振兴工程,多措并举建设一支留得住、起作用、能战斗的乡村干部人才队伍。发挥党组织主导作用,推广“产联式”合作社模式,促进农民增收和集体经济壮大。实施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推动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至少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深入开展“讲、学、创、颂”感恩奋进主题教育,持续推进“农民夜校”百村示范行动和星级学员评选活动,组织开展“百堂党课下基层”活动,厚实脱贫攻坚群众思想基础。
(十三)提高精准扶贫能力。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看齐意识,变“被动扶贫”为“主动作为”,激发基层干部内生动力。转变工作观念,着力改变习惯于“应付、应急、应景”的工作方法,切实按照“精准、精细、精熟”的要求抓扶贫。加大培训力度,把大规模培训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作为工作重点,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扶贫业务及政策知识、各地先进经验为重点,通过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异地观摩学习、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提高各级扶贫干部精准扶贫工作能力。
(十四)加强驻村帮扶力量统筹。全覆盖选派贫困村“5+1”和非贫困村“三个一”帮扶力量。联系贫困村的县级领导对帮扶工作负总责。帮扶单位和联系村脱贫攻坚实行责任捆绑,被帮扶村未完成当年脱贫任务,帮扶单位及主要领导不得评先评优。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原则上由第一书记兼任队长,领导驻村工作队、村“两委”抓好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从严从实开展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农技员年度考核,对能力不胜任、履职不合格的坚决调整召回。督促帮扶责任人真帮实扶,对帮扶挂空名、走过场、不能如期脱贫、虚假脱贫的进行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强化关心激励,严格落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的实施意见》(遂委办发〔2017〕24号),不断激发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使其真正安心、安身、安业,在严管厚爱中调动各级扶贫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十五)抓实非贫困村精准扶贫。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精准识贫同步开展、精准扶贫同等力度、精准脱贫同样标准”的要求,统筹配置扶贫资源和帮扶力量,制定针对性帮扶政策。加强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遗漏的抓紧补进,脱贫的及时退出,返贫的重新纳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围绕资产收益扶贫、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扶贫、保险助推扶贫等领域强化支持,统筹使用各级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对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给予相应扶持;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借鉴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管理使用模式,支持和推动在有20户以上(含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非贫困村建立产业扶持基金。用好用活行业扶贫政策,保障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同等享受产业就业、教育资助、医疗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扶贫普惠政策;针对贫困村的交通、水利、产业等扶贫项目,可延伸到连片扶贫开发的非贫困村。统筹调配帮扶力量,对非贫困村所有贫困人口开展“一对一”帮扶,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驻村干部同管理、同培训、同考核、同激励。
(十六)坚持开展“回头看回头帮”。深入开展“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活动,结合2017年度贫困对象退出验收和省内交叉考核、省际交叉考核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精准、贫困退出不精准、帮扶措施不精准、帮扶工作不到位以及住房安全、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运用“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成果清单”的整改方法,逐一整改销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脱贫不脱帮扶,对已退出村、已脱贫人口逐村逐户逐项开展“回头看”,逐村建立“回头帮”台账,对存在短板、脱贫不稳定的贫困对象,及时纳入2018年帮扶计划,6月底前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完成对标补短。
五、坚持汇聚合力,不断巩固拓展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十七)开展社会扶贫系列活动。围绕“大爱扶贫·济善大英”主题,重点抓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扬、“10·17”扶贫日、以购促扶、脱贫攻坚艺术作品义创义拍义卖、“微心愿”征集、志愿者服务、贫困家庭“孝心少年”评选、“谢党恩·立志向·美家乡”主题作文竞赛等活动,开展就业援助和民工关爱、“我要上大学——希望工程助困入学”、贫困家庭妇女儿童关爱、青少年关爱帮扶、老年健身扶贫等群团组织扶贫行动。
(十八)推广中国社会扶贫网。巩固扩大中国社会扶贫网试点工作成果,按照“县设管理中心、乡镇设站、村设信息点”的原则,健全推广工作机构,规范建立“五支队伍”,每村落实1名信息管理员,狠抓人员业务培训,严格信息发布把关,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注册全覆盖、贫困户帮扶需求即时发布、全县贫困需求信息对接率达50%以上。
(十九)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政协委员—我为扶贫攻坚做件事”“百名委员百件实事助推脱贫攻坚”“万企帮万村”等品牌活动,集智聚力推进脱贫攻坚。动员各民主党派、社会组织、新的社会阶层和非公经济组织等参与脱贫攻坚,在资金争取、项目引进、捐资助学、医疗救助、培训就业等方面实施精准帮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达到20家以上,服务贫困群众1000人次以上。
六、坚持志智双扶,增强贫困户内生脱贫动力
(二十)增强内生脱贫动力。要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把扶贫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救急纾困和内生脱贫结合起来,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充分利用农民夜校、镇村广播、文化阵地、农村家宴等载体做好群众工作,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强化正向激励,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二十一)加强感恩奋进教育。要通过召开恳谈会、联欢会、故事会,举办农民夜校、广播讲座,开展入户走访等方式加强感恩奋进主题教育。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自主脱贫光荣户”等评比宣传活动,树立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导向。要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挖掘、树立和宣传一批脱贫攻坚典型事迹,引导贫困群众向身边榜样学习,摒弃“等”“靠”“要”思想,进一步激发群众脱贫热情。
(二十二)加强技能技术培训。大力实施劳务品牌培训,全年实施贫困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240人,劳务品牌培训50人。积极开展“送培训下乡”活动,组织280名贫困家庭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内生动力。加强农业技术扶贫,扎实开展贫困户、科技示范户农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知识等培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七、坚持较真碰硬,把作风建设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
(二十三)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发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深入查找和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够强、政策措施不精准、帮扶工作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贫困退出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和数字脱贫,用作风建设的成果确保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坚持立知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督查,进一步增强督查针对性、扩大督查覆盖面、提高督查时效性。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和督查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解剖、追责问责。严格程序和标准,组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验收,确保社会认可、老百姓认账、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十四)落实删繁就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以及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相关要求,科学统筹全县脱贫攻坚督导调研、重要会议、检查督查、验收考评等活动,不搞文山会海、层层陪同,不做形式主义、表面文章。严格落实“删繁就简”要求,规范脱贫攻坚镇档、村档、户档,精简日常填表报数和一般性材料报送,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用在做好精准帮扶、项目实施、群众工作上,确保“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落地生根。
(二十五)强化资金监管。落实扶贫“四到县”制度,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优化资金拨付和报账流程,健全项目评审、领款报账、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机制,确保年度支出进度达到95%以上。推广精准扶贫智能代理记账模式,规范村级资金会计核算管理,全面推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发挥“四项扶贫基金”作用,建立稳定补充机制,保持基金合理规模,提高到户使用效益。强化资金监督评价,逗硬开展绩效考评。各镇乡、县级各部门要把好脱贫政策关、资金关,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纪检、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要联动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的检查、审计、稽察,关口前移预防和惩治扶贫领域“微腐败”,做到廉洁扶贫、阳光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