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大英新闻 首页 动态 公示公告 查看内容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4〕47号

2024-4-15 16:03|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6| 评论: 0|来自: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摘要: {"原始ID":"4d9c60e32260a4b1f8f46efd2d568c51","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发布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编号":"编号:〔2024〕37号","附件":[]}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4〕47号

权利人何薇因保管不善,将大国用(2010)第00767号、大蓬民字第20122243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薇        

2024年4月15日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