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攻坚年,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创造安全稳定环境是各级各部门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按照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遂宁市交通运输“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交综〔2021〕8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大英县交通运输“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英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8日
大英县交通运输“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创造安全稳定环境,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市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行业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要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一整治一减少三提升”为目标,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再上新台阶,大幅提升全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全面整治重大隐患。交通运输企业对标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进行自查,执法检查中将重大隐患作为必查项,通过企业主动作为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隐患。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执行整改的单位,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必要时要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强制措施。
(二)大幅减少“三违”行为。深刻认识“三违”行为是威胁健康和生命的最大杀手,坚决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全面提高企业全员安全意识和能力,把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三)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水平。采取“行业共性+企业个性”模式,进一步优化责任清单,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层分级、到岗到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落实机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四)全面提升“双控机制”。企业全面辨识管控风险,制定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清单,聚焦重大风险查隐患,用执法手段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落地落实,解决企业风险辨识不清不明,管控措施不严不到位问题。
(五)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专项行动,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一次安全法制教育,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有效执行。
二、检查对象
以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水上交通、公路管理、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建立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对“两客一危”、水上交通实现执法覆盖率100%,统筹兼顾路政治超、交通在建工程等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开展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根据日常执法检查的情况,将近三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条件差、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纳入到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
三、工作重点
(一)摸清企业底数,建立详细名录库。对辖区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摸梳理、逐一排查核实,摸清全部企业具体数量。根据企业性质、规模、主要风险等关键因素,建立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见附件3、4),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严格对标对表,全面自查自改。依据交通运输领域风险特点,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主要任务,建立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并印发至企业。企业对标执法检查要点并结合企业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进行全面、深入自查自改,找出安全管理的症结和薄弱环节,制定强力措施予以消除,大幅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聚焦重大隐患,严查“三违”顽疾。重大事故隐患是引发重特大事故的直接诱因,要将重大隐患作为执法重点,全面排查消除重大隐患。督促企业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隐患排查的必查内容,确保企业安全风险突出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检查到位。“三违”行为是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针对“三违”行为多发频发、屡禁不止的现象,保持严处重罚的打击力度。
(四)突出清单管理,提升安全水平。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以清单形式具体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线监管人员和企业班组、岗位人员身上,确保安全生产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监管死角和盲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清单精准落实到位。
四、组织方式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企业主动排查+专项执法检查”方式,分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6月4日前)
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迅速印发至交通运输企业,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问题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为充分发挥企业自查自改问题隐患的主动性,凡是企业在自查阶段已将发现并按“五落实”要求列入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执法检查时可不再列入检查问题清单。各企业要在2021年6月4日前将自查发现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各单位要严格督促企业按期整改到位。
(二)第二阶段:专项执法阶段(2021年6月4日至11月底)
根据制定的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合理安排执法检查时间,可将专项行动与日常执法计划、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开展,确保行动结束后重点检查企业达到全覆盖。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2月)
专项行动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行动检查情况,形成工作专报,提炼经验做法,不断改进提高。健全完善企业提档升级档案,形成闭环管理长效机制。
五、检查方式和程序
(一)执法检查方式
在执法检查中,要寓服务于监管,坚持教育先行,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推行“解剖式”、“说理式”等柔性执法。按照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标对表,对照责任链条,顺查与倒查相衔接,进行验证式检查,并收集相关证据。
(二)执法检查程序
实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模式,对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知识测试、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员工讲解如何消除工作场所隐患和违法行为,注重适用法律答疑解惑,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援助,积极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员工的良性互动,提高员工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能力,提高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的自觉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挥调度。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专项行动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安排1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汇总和报送专项行动执法情况。我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
(二)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研究专项行动工作。要强化行业部门间和部门内部业务科室与执法队伍的协作配合,有序有力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真正做到“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以铁的作风抓好落实”,通过专项行动坚决消除本地区本行业容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三)加大惩处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通报、移送、跟踪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协调联动,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抓住2021年3月1日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契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交通运输活动等严重违法行为,铲除安全生产顽疾,提升监管执法权威和效能。
(四)创新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推行企业先行对标检查内容自查自改再进行执法的模式,给企业充足的自查自改时间,企业可邀请相关专家协助自查自改。
(五)加强舆论宣传,强化执法震慑。各单位要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营造强大声势。通过开展新闻采访专题活动,重点报道执法进展情况,曝光非法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放大执法效果,形成执法威慑,达到“查处一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工作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