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遂委办发〔2017〕10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遂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129号)精神的有关要求,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强化政风、行风和行政效能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订本实施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分解任务,规范工作,抓好落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安全生产,增强监管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总体目标
从便民利民出发,进一步加大我局政务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流程,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所需信息;做到全年无投诉、无因此而引发的上访;建立健全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政务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务信息分类界定,建立主动公开机制。按照《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遂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明确公开的内容,做好主动公开和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的界定,编制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和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类目,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同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工作职责,在公开信息前,要严格依照《国家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确保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避免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机制。进一步降低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行政成本,同时也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所需各类政务信息,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经济社会生产的服务作用,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受理、处理、答复等程序,保证公民的合法权利。
(四)建立更新维护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机制,逐步形成文件在产生过程中即明确是否公开的工作制度。
(五)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逐步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勤政廉政建设。
(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会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发布的作用,把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公布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专业化轨道,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科学决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八)建立健全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做好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组织协调及发布工作,及时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利用好省局网站100%公示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公示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行政案件处理,同时积极配合政务服务中心清理审批权项并公示到位,开通网上办事程序,利用短信平台公示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和通报事项。
(十)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本辖区内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切实提高企业防范事故和社会公众预防自救的能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按规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落实好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并通过网站、报刊等载体向社会公布“黑名单”信息。
四、组织领导
成立大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组 长:王 平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代旭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代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 慧 局党组成员、职业健康股股长
成 员:刘其平 局安监股股长
张顺芳 局法宣股股长
李 刚 局办公室主任
罗 超 局危化股股长
贺 平 居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刚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大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