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15万元,其中: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差旅费7.1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25%。主要原因是计划召开民政系统安全会议、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推进会。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500%。主要原因是计划召开养老服务护理员培训,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业务培训,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业务培训,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工作业务培训,镇村干部民政业务、基层治理工作业务培训,社会工作师考试考前培训。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54.7%。主要原因是下乡扶贫减少,出差次数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民政局及下属县老年大学、县社会救助中心、县互助保障管理中心、县福利中心、县婚姻登记中心、县殡葬管理所、县社会救助管理站等7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6.506371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12.689621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2021年定额管理公用人均经费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民政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县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县民政局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指用于民政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民政管理事务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指用于对儿童、老年人提供福利方面、殡葬、养老服务及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指用于残疾人生活、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其他残疾人事业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指用于城市、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