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4〕44号
权利人大英县玉峰镇得鱼沟村1组等290户农民集体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附件:玉峰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号清单
声明人:玉峰镇得鱼沟村
玉峰镇飞场湾村
玉峰镇水阁村
玉峰镇葡萄店
玉峰镇浅垭子村
玉峰镇送家沟村
玉峰镇肖家沟村
玉峰镇双古磨村
玉峰镇团结村
玉峰镇八德桥村
玉峰镇玉印村
玉峰镇方平沟
玉峰镇河里坊村
玉峰镇鲤鱼浸村
玉峰镇智平村
玉峰镇智水村
玉峰镇星宿村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