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3.34万元、津贴补贴97.41万元、奖金137.65万元、绩效工资50.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3万元、住房公积金55.04万元。
公用经费9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5万元、印刷费1万元、电费7万元、水费2.8万元、差旅费14万元、维修(护)费2.6万元、租赁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劳务费7万元、工会经费3.76万元、福利费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7万元、其他交通费21.2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卓筒井镇无因公出国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出差、部门下村开展工作等用车。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14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减少合并为差旅费预算。
(二)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减少合并为差旅费预算。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加60%。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差旅差口资金和本年度职工差旅需要。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卓筒井镇下属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1家行政单位及大英县卓筒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大英县卓筒井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5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6.4万元,与2023年预算增加34.87万元,增长61.8%。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底,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2023年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516.2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64.75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251.4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