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财政局 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局《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川财监督〔2017〕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检查范围为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
检查对象为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的相关单位和乡镇等。
二、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2015年和201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部分。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包括:资金分配和拨付、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如发现重要违法违规线索,可追溯以前年度并延伸到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三、检查时间
2017年3月21日—4月30日(具体时间以财政检查通知书为准)
四、检查分组
(一)第一组
组长:邓国锋
成 员:查周林、黎海欧、谭志鹏、钱坤
(二)第二组
组 长:黄刚
成 员:陈倩、莫利佳、魏佳、向军
五、检查要求
1.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做好自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2.被检查单位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及时完善账务处置,积极配合检查,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3.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严格依据财税法规规定,严格履行检查程序,准确把握政策尺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1.省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局《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川财监督〔2017〕8号)
2.扶贫资金监督检查问题台账
大英县财政局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7年3月20日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