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4〕23号
根据杨森林等40户申请,位于大英县卓筒井镇的40宗不动产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已灭失。拟将该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注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证书号见下表。
特此公告。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8日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4〕23号 根据杨森林等40户申请,位于大英县卓筒井镇的40宗不动产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已灭失。拟将该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注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证书号见下表。 特此公告。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