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4〕34号
权利人大英县卓筒井镇福兴村4组农民集体等75户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附件:卓筒井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号清单
声明人:卓筒井镇福兴村村民委员会
卓筒井镇东坡村村民委员会
卓筒井镇幸福村村民委员会
卓筒井镇关昌村村民委员会
卓筒井镇为干屏村村民委员会
卓筒井镇吴家桥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号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