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4〕31号
权利人大英县回马镇文武村1组农民集体等60户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附件:回马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号清单
声明人:文武村村民委员会
夏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山河村村民委员会
永新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回马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号清单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4〕31号 权利人大英县回马镇文武村1组农民集体等60户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附件:回马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号清单
声明人:文武村村民委员会 夏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山河村村民委员会 永新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回马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号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