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办接群众反映,你局位于河边镇星花办事处柳林村新建的引水渠存在安全隐患,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办于2017年3月14日会同河边镇人民政府现场勘察,比照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要求,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整改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你局及时整改该水利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隐患,并在治理前和治理中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情况和工作函告如下: 一、安全隐患情况 经现场查看和初步了解,该水渠由星花水库链接至寸塘口水库,并负责沿途农田灌溉等工作,排水量较大。现场勘察水渠宽约1.5米,深约2米,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水渠沿村道修建,水渠平面既有高于路面也有平于及低于路面段,水渠未加盖防护盖,沿山坡一侧未设置泥土遮挡措施,沿公路一侧未设置防护提、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备,现场无相关警 示标识标牌,人员及车辆通行易发生掉落水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堆放的水泥制板质量较差,钢筋比例较低,承重能力较低,不足以承载过往车辆重量。 二、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相关要求,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并对该水渠沿线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类似或其他安全隐患。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请于4月底前报县安委办备案销号。 (二)同时,请你局按照全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上级水务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工作,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对全县在建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安全条件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二是加强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施、水库大坝、供水工程、河道采砂等水利行业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工作;三是及早开展汛期安全工作,重点检查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及防汛物资储备等情况,提前做好各类度汛和应急准备工作,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此函。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