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4〕18号
继承人陈中国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陈贻香位于蓬莱镇公园路1栋1楼12号、1栋2单元2楼2号与附1楼12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50%份额登记在继承人陈中国名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大国用(2009)第4141号、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200901001号 | 陈贻香 | 陈中国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蓬莱镇公园路1栋1楼12号 | 50% |
2 | 大国用(2009)第3608号、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200900684号 | 陈贻香 | 陈中国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蓬莱镇公园路1栋2单元2楼2号、附1楼12号 | 50%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