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实施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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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县级食品、农产品抽检
| 食品200批、农产品300批。
| 已完成100%
| |
质量指标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信息公布率,
| 按质按量完成
| 已完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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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全年
| 1-12月
| 已完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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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购样费,人工,车费,检测费。
| 50万元
| 已完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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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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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食品
质量安全
| 全年食品质量安全
| 已完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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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已完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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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评价坚持“公正、公平、科学、择优”原则,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自评。一是前期准备阶段。局财务办公室按照2021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依据“2020年大英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指标评价内容,会同检验所对项目资金情况的进行梳理;二是评价实施阶段。局财务办公室、检验所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指标内容,从“绩效目标、决策依据、资金分配、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组织实施、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方面开展自评;三是撰写报告阶段。局财务办公室、检验所依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从项目概况、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项目实施及管理、项目绩效情况、评价结论及建议方面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反思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方法提升项目支出绩效。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情况
2020年监督抽检项目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遂市监办〔2020〕3号-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遂宁市食品安全抽检检测计划》的通知等文件向财政局进行50万元的预算资金申报工作。用于食品、农产品抽检,由于我县没有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只有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采购服务由我局依据市局文件要求制定抽检方案,再报与采购股,采购股与财政与第三方代理公司进行招标,从而寻得有资质的检测公司为我们服务。
2.项目资金批复情况
2020年财政局批复下达监督抽检项目预算资金50万元。支付36.6万元,财政收回13.04万元,结转下年0.36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