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2.化妆品监管水平
| 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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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医疗器械监管水平
| 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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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4.队伍素质和装备配制水平
| 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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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众对药品安全的总体满意度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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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1)项目资金申报情况
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资金批复情况
2020年财政局批复下达药品专项整治及综合监管项目预算资金27万元。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评价坚持“公正、公平、科学、择优”原则,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自评。一是前期准备阶段。局财务办公室按照2021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依据“2020年大英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指标评价内容,会同药械化股对项目资金情况的进行梳理;二是评价实施阶段。局财务办公室、药械化股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指标内容,从“绩效目标、决策依据、资金分配、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组织实施、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方面开展自评;三是撰写报告阶段。局财务办公室、药械化股依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从项目概况、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项目实施及管理、项目绩效情况、评价结论及建议方面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以便改进后续工作方法,提升项目支出绩效水平。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情况
2020年药品专项整治及综合监管项目根据《加强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市监发〔2020〕77号)《关于开展2020年“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遂市监发〔2020〕17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遂宁市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市监发〔2020〕42号)等文件向财政局进行27万元的预算资金申报工作。用于开展药品执法办案及专项整治、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无菌植入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药品科普宣传、药品监管能力提升等药品监管相关工作。
2.项目资金批复情况
2020年财政局批复下达药品专项整治及综合监管项目预算资金27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到位
项目名称
| 中央、省、市(州)、县级财政资金
| 资金计划
| 资金到位
情况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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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专项整治及综合监管
| 27万元
| 计划资金27元
| 资金到位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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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