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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5月1日起施行

2014-4-24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0|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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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网络广播电视台4月22日讯记者何沁)4月22日下午,中省召开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我县设分会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温清莉、县直相关部门参加分会场会议。
  2014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会议指出,《办法》颁布施行,是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庄严承诺,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是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重大举措。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明确各项社会救助的条件和内容,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统筹建设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明确违反《办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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