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遂市监办〔2020〕3号-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遂宁市食品安全抽检检测计划》的通知等文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遵守《预算法》管理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单位《内控手册》预算管理、项目管理、政府采购、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紧紧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支持保障项目作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分配按照规范性、合理性、及时性原则使用,主要考虑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做好2020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全县人民饮食安全。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实施进度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对监管人员的培训
| 61人
| 已完成100%
| |
质量指标
| 促进监管能力提升,保障全县食品安全
| 按质按量完成
| 已完成100%
| ||
时效指标
| 全年
| 1-12月
| 已完成100%
| ||
成本指标
| 宣传,人工,车费。
| 23万元
| 已完成100%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食品
安全
| 全年食品安全
| 已完成100%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已完成100%
|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评价坚持“公正、公平、科学、择优”原则,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自评。一是前期准备阶段。局财务办公室按照2021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依据“2020年大英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指标评价内容,会同食品股对项目资金情况的进行梳理;二是评价实施阶段。局财务办公室、检验所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指标内容,从“绩效目标、决策依据、资金分配、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组织实施、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方面开展自评;三是撰写报告阶段。局财务办公室、食品股依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从项目概况、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项目实施及管理、项目绩效情况、评价结论及建议方面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反思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方法提升项目支出绩效。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情况
2020年食品专项整治及综合监管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遂市监办〔2020〕3号-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遂宁市食品安全抽检检测计划》的通知等文件向财政局申报23万元的预算资金用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综合监管。
2.项目资金批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