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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4-3-11 17: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4| 评论: 0|来自: 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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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乡村振兴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扶贫开发的相关政策,拟定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联系协调扶贫工作,协调省、市、县部门定点扶贫工作。负责联系县外机构(组织)在大英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指导协调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工作等。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负责扶贫开发、社会扶贫、后期扶贫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贫困群众实用技能培训,负责扶贫移民干部培训工作;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乡村振兴局2024重点工作

(一)持续抓好动态监测帮扶。时刻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作为头等大事,建立综合排查与多元信息收集监测体系,完善行业部门监测预警信息推送机制,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和帮扶范围。健全完善村(社区)为主体、镇(街道)抓统筹、行业部门齐发力的联合帮扶制度,精准研判,针对性开展帮扶,确保底线守住、关口把住。

(二)不断推进脱贫群众增收坚持把脱贫群众增收作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务实推进外出务工、就近就业、公益岗位“三个稳中有升”,助力村集体经济“消薄倍增”,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对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困难人口产业增收带动力度。

(三)全面提升资金项目质效。统筹用好各级衔接资金,做好项目入库、资金安排和项目建设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工作定期调度、清单管理、信息反馈、督查考核四项制度,加快项目建设推进、竣工验收、审计结算等环节,推动项目及早落地、及早完工、及早见效,确保开工率、完工率、资金拨付率时刻保持在前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乡村振兴局属于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英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目前,内设办公室、扶贫开发股、社会扶贫股。(因三定方案还未出台,所以沿用原内设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乡村振兴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378.63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75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收入预算37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6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支出预算37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63万元,占89.7%;项目支出39万元,占10.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378.63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75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6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2万元、农林水支出302.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378.63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75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6万元,占9.74%、卫生健康支出12.62万元,占3.33%、农林水支出302.19万元,占79.81%、住房保障支出26.96万元,占7.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5.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9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5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保险费用。

6.农林水支出(类)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包括培训费、印刷费、其他商品和服务。

7.农林水支出(类)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8.13万元,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乡村振兴(款)扶贫事业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155.06万元,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6.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9.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1.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8.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及2023年均没有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还需巩固乡村振兴及脱贫攻坚成果。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乡村振兴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已上缴机关事务局,2024年及2023年均没有公务用车费用预算。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9万元,其中:会议费0.9万元,培训费5万元,差旅费2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预计会议减少。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37.5%。主要原因是预计为乡村振兴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培训减少。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出差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县乡村振兴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52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2.12万元,增长45.91%。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县乡村振兴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县乡村振兴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39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9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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