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人民法院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大英县人民法院职能简介
1.依法向大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检察工作范围的议案。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工作方针部署工作。
3.对社会上的民事、刑事、婚姻案件进行审判
4.负责全县司法审判工作中的具有法律应用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推动法院改革。
5.负责全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法官及其他法官的工作。协同县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的管理办法。
6.报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本院院长;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本院副院长、委员会委员、法官。
7.组织法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对本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培训、考核及警衔评定等工作。
9.规划法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0.负责其它应由县人民法院承办的事项。
(二)大英县人民法院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大英县人民法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实”字抓好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做实能动司法,力促提质增效,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大英新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升“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能力本领。厚植接续奋斗力量,推动党建品牌建设与审判业务双向深度融合,正确处理好小案件与大政治、解难事与促治本、办好事与普好法的关系。
二是步履铿锵护大局。依法服务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高质量司法促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三是立信于行解民忧。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践行使命担当,不断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养老、住房等民生领域案件。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不断完善多元纠纷化解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锚定“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持续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四是守正创新开新局。探索管理型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案件-纠纷”双向考评机制,做实“四类案件”重点监管、其他案件“阅核”监管,压缩办案时间、提升案件质量。深耕保障型改革,细化人员分类管理,做好人财物统管“后半篇”文章,服务执法办案。深化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融合应用,以科技创新为法院高质量发展赋能。
五是凝心铸魂守初心。强化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一体推进,建构全周期人才培养体系,优化干部培养结构,形成以审判业务领军人才为骨干,后备人才储备为基础的梯次培养机制。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三非”机制等铁规禁令,坚决防止由风及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英县人民法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英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大英县人民法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1396.06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71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4年收入预算1396.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3.25万元,占8.8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2.81万元,占91.1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4年支出预算139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81万元,占89.95%;项目支出140.25万元,占10.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1396.06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71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2.8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2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94.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1396.06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71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194.50万元,占85.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85万元,占5.58%;卫生健康支出49.20万元,占3.52%;住房保障支出74.51万元,占5.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071.25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部门行政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23.25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办案经费、法治宣传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7.85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部门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9.2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部门行政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74.51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部门各单位职工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5.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6.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249.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法院办案人员来我院办案开庭、其他法院人员来我院交流学习及上级法院来我院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8辆,小型客汽车2辆,特种车2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12辆公务用车过路、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50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0.00万元,差旅费6.50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21.95%。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进5名干警培训费用纳入年度培训计划。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要求,我院行政干警差旅费应纳入年初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大英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9.02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1.51万元,下降7.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大英县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大英县人民法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1272.8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1006.79万元;运转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249.0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7.0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