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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大征告2024年第4号)

2024-3-5 09:58|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4| 评论: 0|来自: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摘要: {"原始ID":"337763d40993ecfbf6894c291f2af5fb","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编号":"大征告2024第4号","附件":[]}

大英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征告20244

 

    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县拟启动新建绵阳至遂宁至内江铁路绵阳至遂宁段工程土地征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新建绵阳至遂宁至内江铁路绵阳至遂宁段工程拟征收回马镇金山村、永新村,隆盛镇飞钟村、玉龙村等部分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铁路用地等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镇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和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宜,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青苗或其他地上附着物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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